都市言情完结
时雍上辈子为了男人肝脑涂地,最后得了个“女魔头”的恶名惨死诏狱,这才明白穿越必有爱情是个笑话。 重生到阿拾身上,她决定做个平平无奇的女差役混吃等死。 可从此以后, 锦衣卫大都督靠她续命。 东厂大太监叫她姑姑。 太子爷是她看着长大的。 一桩桩诡案奇案逼她出手。 这该死的人设,到底是玛丽苏,还是修罗场? ———— 【深藏不露女魔头> 【一个掌尽天下权,一个醉卧美人膝,边谈恋爱边解谜,边看江山边说案,强强对决、强强联手。】 ———— 【小剧场】 时雍露胳膊露小脚丫,人说:不守妇道! 时雍当街扒地痞衣服,人说:不知廉耻! 时雍把床摇得嘎吱响,人说:不堪入耳! 时雍能文能武能破案,人说:不伦不类! 某人想:既然阻止不了她兴风作浪,不如留在身边为己所用。 用过之后,某人开始头痛。 “你怎么越发胡作非为?” “你惯的。” “唉,你就仗着本座喜欢你。” …… (注:架空一对一,千万别考据。) (读者群:36138976)
都市言情连载
《最佳女婿》是一部非常精彩的都市小说,为网络作者陪你倒数所写,最佳女婿林羽江颜是小说主人公。因为见义勇为,林羽在临死之际激活身上的玉佩,借体重生后,发现他有一个美到窒息的老婆,林羽和江颜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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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烛一生的梦想不多:写好小说,谈很多场恋爱,赚一大笔钱,只要八十岁躺在养老院的躺椅上回想起前半生,不会有遗憾就好了。可事实是:快死在大火里了,身上分文没有,最后一个电话还不知道打给谁。这不是一般的遗憾啊!好在老天给了次重来的机会,这次,她要活出从前羡慕的模样,长成白富美,找一个最爱的男人谈恋爱,再写本言情小说!最爱的男人:我是你的初恋? 南烛捧脸娇羞:嗯那,初吻初牵初拥初夜都给你留着呢。令学长感动地一个公主抱:宝贝,那我们来探讨一下,为什么只有初恋的你小说里初吻初夜写得那么精彩,嗯?南烛:………原谅她忘了现在十六岁的她连接吻也只是嘴贴嘴而已。【甜不怕,不怕甜,怕不甜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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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末年,是一段屈辱的历史,也是一个痛心的时代;有人前赴后继,誓死抗击,也有人卑恭屈膝,首鼠两端;是非以经颠倒,公道失去标准,这不仅仅中国最后一个汉人王朝轰然倒塌,而是中华历史中最大的悲哀。 而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特种兵商毅回到崇桢十五年(1642年),得到了一个修改三百年前那场错误的机会。本故事纯属虚构,请勿模仿
最新:后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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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,看似冷酷的外表隐藏着无限柔情,为了家人和兄弟甘愿牺牲自己! 犹如主角王赢的性格,冷酷的不是内心而是对世俗的漠视! 他就像狼王一样无论在哪儿都能成为团队核心,带领着自己的兄弟出生入死,不离不弃! 从大学时代的青涩到步入社会的坎坷,就像是一段不平凡的生存之路! 他们像狼一样,团队合作无间,他们一起开拓、一起战斗、一起创造辉煌! 纵然世事变迁无常,但永远不变的是那一起哭过笑过伤过的兄弟之情! 纯银耳坠唯一官方1065922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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懵懂怯懦的少年,为了不再失去身边的女人与兄弟,他选择手持三尺钢刀,踏足血色江湖。江湖豪情,纸醉金迷的背后,永远不变的,只有无比刻骨的利用和现实,接触的人令他作呕。而他也慢慢变成了那种,令他作呕的人。他怀念青春,但,无法回头…觥筹交错,遥敬坎坷江湖路。血雨腥风,此生不散兄弟情。
最新:完本感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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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城出了大新闻:乔爷养了十二年的小媳妇跑了,跑了!连儿子都不要了! 一时间流言四起:听说是乔爷腹黑又高冷,生活不和谐;听说是小媳妇和别人好上了;听说是儿子太丑。 某天,小奶娃找到了叶佳期,委屈巴巴:“七七,爸爸说我是宠物店买的。” “宠物店怎么能买到这么漂亮的儿子。”叶佳期呵呵笑,“明明是……摸奖中的。” 小奶娃望天:“……” 某男人眯起眼睛:“我喜欢天天摸奖。”叶佳期怒:“乔斯年,出去!” 二十岁前,他把她宠上天;二十岁后,他把她和小包子宠上天。 从此,京城乔爷,眉间心上,唯独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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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遵循母亲的遗言,装成废物去给别人做上门女婿,为期三年。现在,三年时间结束了...老书链接:,等更的朋友可以阅读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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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双宠爽文,双强,你要的这里全都有。。) 上辈子,忍冬有眼无珠,被人利用落得个家破人亡的凄惨结局。 重生后忍冬告诉自己,她要定要护住家人不再重蹈覆辙。 仇人位高权重?没关系,那就让他们一无所有,体会云泥之别。 一双妙手,医行天下,想死的她不让,不想死的看心情。 报仇路上,一不小心捡了如意郎君,图了个名满天下个千古流芳。 ...... “世子,真要娶魏花痴吗?据说粗痞不堪..” 笑眼迷离满面柔情,“不堪?无妨,爷一个人独赏芳华。”风云诡秘的京都城、终于发现个有趣的人。 “小姐,您真要嫁那纨绔世子?据说一无是处... 含笑佛袖,“纨绔吗?无妨,一切有我,他负责貌美如花就好。” 风云际会的京都城,谁又看得清谁,她的苏苏独一无二。
最新:第677章 番外:素问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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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91,重启人生。